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公布了,
3则征收土地公告,
分别为姑苏府〔〕67号、姑苏府〔〕66号、姑苏府〔〕75号。
本次拆迁涉及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项目姑苏区段、姑苏区陆家村、西巴里南地区。
其中姑苏府〔〕75号,住宅补偿相对最高。
姑苏府〔〕67号
一、征收范围:姚家浜东37号、姚家浜南22号、姚家浜南26号、姚家浜南26-1号、新庄西路26-室(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5户,总计约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二、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三、征收补偿方案: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经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住宅房屋每平方米元。
姑苏府〔〕66号,西巴里南项目
一、房屋征收范围:
西巴里南51号(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1户,总计约.14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二、征收实施时间: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三、征收补偿方案: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每平方米元。
姑苏府〔〕75号
一、征收范围:
陆家村2号、3号、13号、18号、19号、21号、22号、23号、24-1号、24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36号、37号、38号、39-1号、39号、40号、41号、42号、43号、44号、45号、46号、47号、48号、49号、50号、51号、52号、53号、55号、56号、57号、58号、59号、60号、61号、62号、63号、64号、66号、67号、68号、74号、原平江环卫车队。(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红线确定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52户,总计约2平方米。其中住宅约51户,面积约平方米;非住宅1户,面积约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二、启征日期: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三、征收补偿方案: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经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住宅房屋每平方米元;商业(内部道路)一层每平方米元,商业(沿东环路)一层每平方米元综合用房每平方米元
内容整理自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