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respiratorydistresssyndrome,ARDS)是一种急性、弥漫性的炎症性肺损伤,重症ARDS患者的重症监护病房(ICU)病死率在40%~50%。
机械通气是救治ARDS患者的关键医疗措施。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机械通气指南(试行)》新鲜出炉,重症时间为大家整理总结,从12个临床问题中,掌握ARDS患者机械通气管理。
1容量控制通气(VCV)模式与压力控制通气(PCV)模式如何选择?推荐意见:临床医务人员可以根据个人经验选择PCV或VCV模式(UG,中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整合了3项RCT研究结果数据,通气模式(VCV和PCV)未能显著影响患者病死率,但在临床实践中,如何选择通气模式仍是临床医务人员关心和争论的重要问题。
ARDS机械通气时,没有哪种通气模式明显优于其他模式,临床医务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验选择VCV或PCV,但更为重要的是应仔细地评估患者病情进行个体化的参数设置。
2肌松药是否可以常规应用于机械通气的成人ARDS患者?推荐意见:建议对早期中重度ARDS患者(PaO2/FiOmmHg)进行机械通气时可短时间使用肌松药(弱推荐,中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对于中重度ARDS患者(PaO2/FiOmmHg),早期短时(48h)应用肌松药可以改善患者的生理学指标和病死率,但其具体机制仍不清楚。
在保留自主呼吸时,应避免患者自主吸气努力程度过大导致跨肺泡压(即肺泡压与胸腔内压之间的压差)的显著增加和肺组织的过度牵张,若此时ARDS病情较重(PaO2/FiOmmHg)应考虑短时间(48h)应用肌松药。
3成人ARDS患者机械通气时是否应该实施肺保护性通气策略?推荐意见:推荐ARDS患者机械通气时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限制VT≤7ml/kg和平台压≤30cmH2O)(强推荐,中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小潮气量通气策略的实施可参考ARMA研究的设置方法。逐渐降低VT水平至6ml/kg(理想体重)。
理想体重的计算方法:男性:理想体重(kg)=50+0.91×[身高(cm)-.4];女性:理想体重(kg)=45.5+0.91×[身高(cm)-.4]。
调节潮气量后,应注意监测平台压大小,目标水平应低于30cmH2O。测量平台压时应给予充分的镇静或肌松以避免自主呼吸的干扰。
若平台压>30cmH2O,应逐渐以1ml/kg的梯度降低VT至最低水平4ml/kg。降低VT后应逐渐增加呼吸频率以维持患者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最大可调节至35次/min,同时应注意气体陷闭的发生。
需注意的是,降低VT后,虽然最大程度地调节呼吸频率(35次/min),但部分患者仍会出现严重的高碳酸血症。
建议对于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食道压力监测评估跨肺泡压大小,避免吸气末跨肺泡压>20~25cmH2O和维持呼气末跨肺泡压>0cmH2O。
4高水平PEEP和低水平PEEP如何选择?推荐意见:建议对于中重度ARDS患者早期可采用较高PEEP(12cmH2O)治疗(弱推荐,中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轻度ARDS患者应避免使用高水平PEEP治疗。
若ARDS患者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认为肺可复张性高:(1)PaO2/FiO2在PEEP=5cmH2O时<mmHg;(2)PEEP由5cmH2O增加至15cmH2O20min后,患者出现两种或以上的下述情况:PaO2增加、呼吸系统顺应性增加和死腔量降低。
在临床实践中,个体化滴定PEEP的方法很多(表6)。(点击可看大图)
5FiO2如何设置?推荐意见:调节FiO2水平维持ARDS患者SpO%~95%和PaO~80mmHg(UG,极低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建议ARDS患者机械通气时,应结合其他通气参数调节FiO2水平维持SpO%~95%和PaO~80mmHg,以避免高氧血症导致不良后果;一旦氧合改善,应及时降低FiO2。
临床中,对于严重的低氧血症,为达到该氧疗目标可能需进行高浓度吸氧,甚至需调节至%。
当ARDS患者出现危及生命的低氧血症时,应积极上调FiO2维持基本氧合(SpO%~95%和PaO~80mmHg),保证机体氧供。
6成人ARDS患者机械通气时是否应该常规实施RM?推荐意见:建议对中重度ARDS患者实施RM(弱推荐,低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临床中常见的RM方法如表7所示。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在大多数显示RM有效性的研究中,90%患者是中重度ARDS患者(PaO2/FiOmmHg),因此,RM可能对于这些患者更有效;
(2)目前研究发现RM后设置高水平PEEP可以使RM改善氧合的效果延长4~6h,因此多数学者建议通过PEEP递减法设置RM后的PEEP水平;
(3)预测RM实施可能有效的因素包括早期ARDS患者(机械通气时间48ards=peep=30ml/cmH2O)和胸壁顺应性正常患者;
(4)对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和有气压伤高危风险人群实施RM应慎重。
7俯卧位通气是否可以常规应用于重症成人ARDS患者?推荐意见:建议重度ARDS患者(PaO2/FiO2mmHg)机械通气时应实施俯卧位通气(弱推荐,中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由数据可知,目前俯卧位通气主要用于治疗早期重度ARDS(PaO2/FiO212h/d)。
在实施俯卧位通气时,需注意并发症的预防,其中压疮和气管插管堵塞最为常见(表8)。(点击可看大图)
8与传统氧疗方式相比,NPPV治疗成人ARDS患者是否有效和安全?推荐意见:建议对于无禁忌证的轻度ARDS患者,可应用NPPV治疗(弱推荐,低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早期识别NPPV治疗ARDS患者失败的高危因素可以显著提高NPPV治疗ARDS的安全性。临床中常见的预测NPPV治疗ARDS患者失败的高危因素如表9所示。(点击可看大图)
9体外膜氧合(ECMO)是否可以应用于重症成人ARDS患者?推荐意见:建议给予重度ARDS患者机械通气联合ECMO治疗(弱推荐,中级证据质量);建议给予新型甲型H1N1流感所致的重度ARDS患者机械通气联合ECMO治疗(弱推荐,极低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对于重症ARDS患者,目前ECMO是重症ARDS患者在传统治疗措施失败后的最终补救措施。
一般认为,当重症ARDS患者满足下述条件时可考虑实施ECMO:采用肺保护性通气并且联合肺复张、俯卧位通气和HFOV等处理。
在纯氧条件下,PaO2/FiO2600mmHg;通气频率35次/min时,pH7.cmH2O;年龄65岁;机械通气时间7~10d;无抗凝禁忌。
10体外CO2清除技术是否可以应用于重症成人ARDS患者?推荐意见:重症ARDS患者目前不宜常规应用体外CO2清除技术(UG,中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对于中重度ARDS患者,体外CO2清除技术可能会增加28d/60d内的无通气辅助时间,但仍需大规模的临床研究进一步证实。
11HFOV是否可以应用于重症成人ARDS患者?推荐意见:建议ARDS患者机械通气时不应常规采用HFOV(弱推荐,中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由数据可知,HFOV未能改善ARDS病死率,而且可能会增加其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对于有丰富经验的单位,HFOV仍可以作为ARDS患者出现难治性低氧血症的补救措施。
在临床实施中,为改善HFOV治疗效果和降低其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患者选择:ARDS患者病因很复杂,肺部损伤程度也不一致,因此,不同患者对HFOV治疗可能会存在不一样的反应。
(2)参数设置:目前对于最佳的HFOV参数设置尚无统一标准,但前期研究提示HFOV应避免较高的平均气道压(尽量30cmH2O,同时尽量增加振荡频率7Hz),减少循环抑制和肺泡过度充气。
(3)尝试联合应用其他通气策略(如俯卧位和RM等)以期发挥其叠加效应来改善临床效果,但关于此方面的临床研究还较少。
(4)注意严密监测HFOV相关并发症的发生,若有条件可进行右心功能的监测。一旦发现HFOV无效或病情恶化,应立即改换为其他通气方式。
12吸入NO治疗是否可以应用于重症成人ARDS患者?推荐意见:建议ARDS患者不应常规应用吸入NO治疗(弱推荐,中级证据质量)。
临床实施:由数据可知,吸入NO治疗未能改善ARDS患者病死率,因此,吸入NO治疗不能常规用于ARDS患者。
但在临床实践中,吸入NO能显著改善患者氧合,对于临床应用吸入NO经验丰富的单位可将其作为重症ARDS患者难治性低氧血症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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