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围产期妇女遭遇糖尿病,只要采取恰当的临床干预措施,完全可以将孕妇和胎儿发生妊娠并发症的风险降至最低。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诊断标准的下调,妊娠糖尿病(GDM)患者日益增多。GDM属于高危妊娠,对母婴双方皆有危害。
于孕妇可显著增加流产、死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泌尿生殖系感染、早产、难产等产科并发症的发生率;
于胎儿可导致胎儿发育畸形、宫内窘迫、宫内发育迟缓、巨大儿(出生>4kg)、新生儿黄疸、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低血糖,增加胎儿死亡率。
糖尿病合并妊娠可能引起或加重孕妇视网膜病变及肾脏病变,导致病情恶化。再者,糖尿病产妇娩出的巨大儿将来发生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的风险也显著增高。
可见,无论是糖尿病合并妊娠还是GDM,只要围产期妇女遭遇糖尿病,一旦病情控制不好,对母婴双方的危害就会十分严重。但若能采取恰当的临床干预措施,完全可以将孕妇和胎儿发生妊娠并发症的风险降至最低。
糖尿病患者孕前准备
如果患者在怀孕之前就有糖尿病,临床上叫“糖尿病合并妊娠”,分娩结束后,糖尿病继续存在,患者可重新恢复孕前的治疗。
如果患者的糖尿病是在怀孕期间发生的,临床上叫“妊娠糖尿病”,随着分娩的结束,这种患者的糖尿病往往会自行痊愈,不需要继续用药,但应适时复查。
全面体检对于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在孕前需做一次全面体检,重点检查血糖(24h)、糖化血红蛋白(HbA1c)、血脂、尿常规(包括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尿白细胞等)、血压、眼底、神经系统及心电图,以便全面了解各项代谢指标的控制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心、脑、肾、眼等糖尿病并发症或合并症。
合理选择用药在计划怀孕前3~6个月便应停用口服降糖药,改用胰岛素治疗。若患者同时合并高血压,应将血压控制在</80mmHg,降压药物最好选择钙离子拮抗剂。
只有当血糖、血压等各项指标控制满意、无严重并发症,病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后,方可考虑怀孕。
GDM的筛查
高危人群 GDM的高危人群通常具有以下特征:①高龄孕妇(>35岁);②孕前超重或肥胖,孕期体重增长过快;③有糖尿病家族史;④既往有巨大儿分娩史、羊水过多或不明原因新生儿死亡史者;⑤多囊卵巢综合征等。
筛查时机 GDM患者往往没有任何不适,极易被忽视。由于GDM多发生在妊娠中、晚期,所以,目前通行的做法是要求所有孕妇在孕24~28周时进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行糖尿病筛查,以便及早发现、及时干预。
糖尿病孕妇妊娠期治疗
饮食治疗糖尿病孕妇的饮食需适当放宽,即要保证孕妇和胎儿的能量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饮食控制不能走极端。过度节食及控制体重,不仅容易发生低血糖及饥饿酮症,也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
而如果热量摄入过剩,则会导致体重增加过快及肥胖,后者可增加胰岛素抵抗,加重糖代谢紊乱。
由于每个糖尿病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好建议其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根据个人体重、身高、饮食习惯、妊娠月份等情况,制定个性化食谱。
运动治疗合理运动不仅有益于母子健康,而且可以辅助降低血糖。因此,除非孕妇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者需要保胎(如习惯性流产或先兆流产),均应适当参加户外运动。
药物治疗如果经过饮食控制及运动疗法血糖仍得不到有效控制,应首选胰岛素治疗。胰岛素不通过胎盘,无致畸作用,对母子来说都是安全的。在使用胰岛素时,最好选用人胰岛素(或胰岛素类似物),胰岛素的治疗方案以及用量应根据血糖监测结果而定,并随着孕期的改变随时调整。
注意:新近来自国外的研究显示,口服降糖药中的格列苯脲和二甲双胍,在妊娠期可以安全使用,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但迄今为止,口服降糖药物在我国尚未被正式批准用于妊娠期的降糖治疗。
糖尿病孕妇妊娠期重点监测
血糖控制要求更加严格血糖控制好坏直接关系到母子双方的安危。为了给胎儿生长发育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减少产科并发症的发生,妊娠期的血糖控制标准要求比普通人更加严格,同时,还要尽量避免发生低血糖。
具体控制目标如下:空腹及餐前血糖3.3~5.3mmol/L,餐后1h血糖4.4~7.8mmol/L,餐后2h血糖4.4~6.7mmol/L,夜间血糖4.4~6.7mmol/L,HbA1c尽量控制在<6.0%。为此,一定要加强血糖监测,每周至少抽出2d测全天血糖谱,包括三餐前、三餐后2h及睡前血糖,必要时还要测凌晨3:00的血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孕妇的肾糖阈降低,尿糖难以准确反映血糖的实际水平,因此,不能因为怕扎针而用查尿糖来代替血糖监测。
除了血糖以外,还有一些项目需要定期检查,这些项目包括以下几种:
尿酮体检测如果孕妇处于高热、感染等应激状态,或食欲不振、腹泻时,要同步检查尿酮体及血糖。如果尿酮体阳性,还要进一步区别究竟是高血糖酮症还是饥饿性酮症,因为两者的处理方法完全不同。
尿常规检查如果尿蛋白阳性,提示可能有糖尿病肾病或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如果尿白细胞阳性,往往提示存在尿路感染。
血压监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每周需监测非同日血压≥2次。如果合并高血压,至少要坚持每天早、晚各量1次血压,并要求将血压控制在</80mmHg。
眼底检查每3个月查1次眼底,观察有无视网膜病变或原有病变是否加重。
体重监测观察孕妇体重增长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一般说来,整个孕早期(12周以内),孕妇体重增加应<2kg;孕中、后期,每周孕妇体重增加0.3~0.5kg为宜。肥胖者孕期总体重增加8kg左右,正常体重者孕期总体重增加12.5kg为宜。注意:称体重时最好空腹,排完大小便,穿尽量少的衣服,以确保准确性。
胎儿发育监测分别在孕18周、28周、32周和36周进行常规B超检查,以观察胎儿生长是否符合孕周,判断胎儿是否有发育畸形。
胎心、胎动监测胎心直接反映了胎儿的生命情况。妊娠6个月以后,即可用胎心听诊器在腹部听到胎儿的心跳声,胎儿心跳比成年人要快,大约在~次/min,若平时持续>次/min,或<次/min,均属异常。妊娠16~20周开始出现胎动,胎动频率为30~40次/12h或3~5次/h属于正常。如果发现胎动≤3次/h,12h胎动在10~20次以下则为异常,往往提示胎儿宫内缺氧,应及时就医。
总之,只要做好充分的孕前准备,妊娠期间采取恰当的措施,密切监测血糖、合理调整生活方式,必要时治疗,就可以将孕妇和胎儿发生并发症的风险降至最低,从而顺利度过孕期,拥有健康宝宝。
来源:医学界内分泌频道
北京白癜风需要多少钱急性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