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争的28天,她

这是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员工杨岚分享的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真实经历,疫情面前,她乐观而积极,最终战胜了病魔。我们希望通过她的个案经历,给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希望,给正在一线奋战的医护人员力量,给正处于不安之中的人们一些慰藉。2月4日,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杨岚走出隔离病房,办理好出院手续后回到家中静养。她目前体温正常,咳嗽等症状明显好转,经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以下是她分享的个人经历:我经历了什么?1月8日早上起床突然觉得人晕晕乎乎的,浑身乏力。以为没有睡好,就没有请假,继续去上班了,谁知这晕晕乎乎竟持续了三天。后来住院期间我无数次懊悔前去上班,所幸至今上班期间与我接触的人均已解除医学观察,平安无事。1月11日感觉身体有些发冷,不太对劲,以为感冒发烧了,医院就诊。经检测未发烧,医生开了药,吃了药整个人还是感觉发冷。1月13日症状持续了两天也并未减轻,整天都晕晕乎乎,感觉浑身无力,注意力也不能集中,实在难受得紧。晚上7点左医院急诊科,医生给测了体温,还是没有发烧。导医让我挂个神经内科看看,医生当时听了症状后让我住院,并做CT检查和脑部核磁共振检查。1月14日一早办了住院手续后马上做了CT检查,自以为就是做检查应该没事就回去了。1月16日医院,到医院后医生看见我立即给我一个口罩让我戴上。然后问我最近去了哪里,有没有去华南海鲜市场,都跟什么人接触,说必须在病房呆着,不能出去。我问医生我得了什么病,医生说CT显示肺部有问题。当时我就慌了,便立刻向家人报备情况,又害怕又紧张,但大家都安慰我说不会有事,要乐观。1月17日医生通知我转科,她说16日下午已和呼吸科会诊初步断定是新型肺炎,于是在护士的带领下转到了呼吸三科隔离治疗。紧接着晚上我就开始发烧了,期间医生过来让多喝水,我内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和担心。1月17日至22日持续发烧,高烧达40多度,医生说这个病目前没有针对性的药可以医治,要保持乐观、配合治疗,同时要相信自身强大的抵抗力能战胜病毒。这几天整个人都感到了绝望,想到了人间的生离死别,生命的脆弱,特别压抑。但家人、同事、医生、护士每天的关心和鼓励,足以让我坚信,我可以战胜病魔。1月23日突然就不烧了,那一刻,是打了胜仗的感觉。医生告知卫健委通知,我可能会被转院集中治疗。1月24日上午让医院集中治疗,下午的救医院,这是卫健医院,加上已不再发烧,让人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1月27日开始有点咳嗽,内心又一次陷入了恐慌。经医生诊断后,告知继续吃药治疗,要保持良好心态。1月31日自我感觉精神好多了,医院,只是急切地想出院。今天做了核酸检查。2月2日再次做了核酸检查。等待检测结果的时候又期待又忐忑。2月4日医生告知两次核酸检查均为阴性,当天可以办理出院手续回家静养。欣喜若狂,即刻办理出院回家隔离修养。我是怎么打败新型冠状病毒的?一是发现早、隔离早。在1月8日至16日未确诊期间,因自己身医院就医,故在出现乏力、畏寒早期症状凸显时得到隔离和治疗。二是治疗好、配合好。自我入院治疗以来,看到医生护士全力救治所有的感染者,不畏惧、不退缩。作为病人的我们,唯有积极配合治疗、早日康复才可报答医者的艰辛。他们勇敢不退缩,我们又怎能不努力康复。三是鼓励多、心态好。每日向单位和家人报平安是我在住院期间最幸福的事,来自家人的问候、来自单位领导的慰问、来自网点同事的关心、来自医护人员的陪伴,以及病友们一个又一个转好的消息,都是我一路走来最大的动力。我还想对大家说什么?一是积极响应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各项要求,不外出、不聚堆。二是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多学习、多防范。三是面对疫情,要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不悲观、不极端。四是坚持锻炼,提升自身抵抗病毒的免疫力,多运动、多喝水。延伸阅读: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目前治疗措施有这几种年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第五版试行诊疗方案中明确,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年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第五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目前报告的病例多数有武汉居住史或旅行史,在个别地区已发现无武汉旅行史病例。现已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试行第二版、试行第三版和试行第四版。试行第五版内容包括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临床特点、病例定义、鉴别诊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医院感染控制等内容。第一,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介绍了冠状病毒亚科分为α、β、γ和δ四个属。加上这次新发现的冠状病毒,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7种。大多数冠状病毒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而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及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可引起肺炎、甚至重症肺炎,且可在人际间传播。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大部分消毒剂可有效灭活病毒,但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应避免使用含有氯己定的手消毒剂。第二,流行病学特点。传染源改为“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第三,临床表现。潜伏期1-14天,一般为3-7天。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因部分重症患者无明显呼吸困难,表现为低氧血症,改为“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强调“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实验室检查增加“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LDH、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和“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粪便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胸部影像学的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第四,病例诊断根据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区别对待。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基于已经发现没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确诊病例,故将“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也纳入疑似病例进行排查。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需有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分类。而且“疑似病例”标准修改为:无论有没有流行病学史,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相当于疑似病例标准放宽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第五,临床分型。根据是否有临床症状、是否有肺炎、肺炎的严重程度、是否出现呼吸衰竭、休克、有无其他器官功能衰竭等分为轻型(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普通型(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的);重型(呼吸窘迫,RR≥30次/分;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mmHg)和危重型(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出现休克;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第六,鉴别诊断。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病原多达余种,其中病毒约占30%,而且其它病毒导致的肺炎与常见的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有相似之处,单从临床表现、胸部影像学难以鉴别,需依靠病原学检测来区分。第七,病例的发现、报告与排除。湖北省和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有所不同。湖北以外其他省份,病例的发现与被告程序和第四版一样,没有变化,强调转运要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医院。针对湖北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和临床诊断病例后,应当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单间隔离,对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尽快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第八,治疗包括隔离、对症支持,同时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尤其是呼吸频率、指氧饱和度等。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抗菌药物使用:要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抗病毒治疗:增加“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在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基础上,增加“或可加用利巴韦林”。同时,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以及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成功治疗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要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患者常存在焦虑、恐惧情绪,应加强心理疏导。病情监测,增加“有条件者,可行细胞因子检测。”呼吸支持:(1)氧疗:重型患者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缓解。(2)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当患者接受标准氧疗后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法缓解时,可考虑使用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通气。强调“若短时间(1-2小时)内病情无改善甚至恶化,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3)有创机械通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即小潮气量(4-8ml/kg理想体重)和低吸气压力(平台压30cmH2O)进行机械通气,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4)挽救治疗:对于严重ARDS患者,建议进行肺复张。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每天应进行12小时以上的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者,如条件允许,应尽快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循环支持: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改善微循环,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其他治疗措施:可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日)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日,应当注意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会延缓对冠状病毒的清除;可静脉给予血必净ml/次,每日2次治疗;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对有高炎症反应的危重患者,有条件可以考虑使用体外血液净化技术。关于中医治疗。本病属于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病位在肺,基本病机特点为“湿、热、毒、瘀”;各地可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可参照推荐的方案进行辨证论治。第九,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在“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基础上,增加“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第十,转运原则。为保证转运安全,运送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第五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印发!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来源:综合央视新闻、中新网、国家卫健委流程编辑: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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