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12日,即将成医院产科做产前常规检查,结果显示胎儿窘迫,她和丈夫希望进行剖腹产。但医院坚持让张果顺产,直到使用催产素催产无效后,才对她进行剖宫产手术。
结果孩子一出生,就患上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症,并导致孩子重度窒息,遗留严重后遗症。
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症是过期产儿经常患有的一种病症。胎儿在宫内或娩出过程中吸入被胎粪污染的羊水,发生气道阻塞、肺内炎症和一系列全身症状。孩子出生后会经常出现呼吸窘迫的情况,同时因其他脏器受到损伤会产生一系列综合征。孩子即使得到治疗后,也可能会导致智力低下、脑瘫、癫痫,并进一步影响孩子的语言功能和运动行为的发育,导致孩子生活不能自理,甚至终身需要家人的照顾。
孩医院治疗,但抢救后孩子还是患上了缺氧缺血脑病、癫痫、婴儿痉挛、中枢协调障碍等疾病。
年11月,张果夫医院同时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期间,经当事人申请和法院的委托,当地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和物证鉴定中心对这起医疗纠纷进行了鉴定。
“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孩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孩子目前构成一级残疾,构成完全护理依赖,需要长期护理和营养,后期还需要不断的康复训练”,这是鉴定机构给出的结论。
张果生产当天下午16点左右,上级医师查房时已经决定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医生至晚上19点30分才实施剖宫产手术。当医方认为存在胎儿窘迫,新生儿科医师应在场并及时予以相关处置。因此,鉴定机构认定,医院在孕妇生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法院于年12医院赔偿万余元。但医院认为相关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书存在严重错误,医院不应该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而提起上诉。
上级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上述鉴定意见委托及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具备相应鉴定资质,原审法院所确定各项经济损失及赔偿数额亦无不当,因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果一家终于获得了赔偿,然而孩子却落下终身残疾。
微释法遭遇医疗损害纠纷,如何申请鉴定?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伤害,但如果医患之间存在纠纷,患者也应该勇敢面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故事中的张果一家经过一审二审,终获赔偿。在法院审理中,相关鉴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在遇到医疗损害纠纷时,如何申请鉴定呢?
解读人:肖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解读人:朱丽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壹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 上述案医院生产时,由于医务人员坚持让张果顺产,导致孩子患上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症,医院应该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并且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因此,张果夫妇医院在其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这一证据往往通过相关的司法鉴定来获得。贰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即患者方有义务证明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因此有权提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内容因证明目的不同而有多种鉴定事项,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常见的有以下四类。 1.为证明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进行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为证明患者伤残损伤程度而进行的伤残等级司法鉴定。 3.为证明辅助器具费用而进行的物证鉴定。 4.针对就医过程中形成病例的真实性存有疑义而进行的病例真伪性鉴定。患者提起司法鉴定的种类 上述案件中,张果夫妇申请了前三种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伤残等级司法鉴定进一步确定了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为之后进行物证鉴定确定赔偿金额提供参考。 对于具体的申请程序,以伤残等级鉴定为例,申请人一般为原告方,也就是上述案中的张果夫妇,他们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在法院的主导下确定鉴定机构后,法院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并转交鉴定材料。 鉴定机构的确定分为原被告双方共同确定、法官指定及摇号确认三种方式。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针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会通知双方举行听证会,以便双方充分发表意见。鉴定意见形成后,鉴定机构会移交给法院,由法院送达原被告双方。叁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及必要的技术手段,对案件中发生争议并具有专门性的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和鉴别的活动。
医疗纠纷因涉及专业的医学知识以及法医学知识,法官无法就过错程度、损害程度等专业知识做出判断,所以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都涉及鉴定,且法官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采信鉴定意见做出的判断。鉴定文书作为鉴定结论,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因此,鉴定结论有“证据之王”的美誉,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尤其重要。
由此可以看出,“鉴定”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法院判决起到关键的作用。“鉴定”是“证据之王”上述案件中,主审法官正是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书、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孩子的一级伤残等级进行了判决,医院万余元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需要出具相关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时应该主动提出鉴定申请,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