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统一规范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程序,吉林省医疗保障局7月14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统一规范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程序,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办发〔〕3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医保联〔〕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试点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7月29日。
电子邮箱:jlyb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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